熱血小說網 > 穿成年代文里大反派親媽 > 第二百一十三章 太危險
  褚隨南在一旁也說出了一些疑點

  “我們調查過管青的性格,按照她以前的性子,是不可能會在李家村嫁人,是個十分清高,目下無塵的姑娘。”

  “知青下鄉,環境乍然改變,受不了也是有可能的。當初裴國安出事,我也差點撐不下去,村里大家伙都說我的改變很大。”

  周紹聞言,撇了李苗苗一眼:“你要不是因為從小在這里長大,一切都被人看在眼里,確實可以作為懷疑對象。”

  李苗苗一哽,小聲嘀咕:“你們這些人整天就是疑神疑鬼的,誰還沒些秘密了。”

  “呵,世上沒有不透風的墻,不能干的事情就少干一些,最起碼這兩年安分些,有些地方不是隨便能去的,現在裴國安也回來了,能養得起你。”

  周紹不是多話的人。也是李苗苗跟他記憶中的那個人性子有些像,確實合他的眼緣,才忍不住教育了李苗苗幾句,提醒她。

  李苗苗聽周紹這話,就知道周紹調查過她,心里其實有準備。

  裴國安說過周紹的身份,周紹選擇跟裴國安合作,對裴國安的事情肯定都要調查,尤其是她還是裴國安的妻子。

  嚴鋮聽得周紹這話也十分認同:“確實,這兩年是最亂的時候。”

  李苗苗比他們還清楚,她是知道時代的走向的,要不是為了完成任務,她壓根不會踏入黑市那樣的地方。

  偏偏有些話沒法解釋

  “我明白,裴國安早就囑咐我了,以前那是沒辦法,我不是個愛冒險的人。”

  李苗苗乖乖巧巧的道,就像鄰家聽話的小妹妹

  之前她演戲,他們信了,偏偏她說實話,周紹幾人卻都不相信。

  “咱們就這樣找去李家村,這樣會不會打草驚蛇?管玲既然這么狡猾,一旦察覺到什么,說不定要跑了。何況你們之前還請掃過一次,管玲現在這時候怕是驚弓之鳥。”

  李苗苗間他們這么開著車就要去李家村,覺得有些不大妥

  雖然她沒有實際經驗,但好歹也是看過不少小說和偵探劇的。

  “我原本是打算去找李家村的村長,讓他直接帶著我們去找管玲,但這樣確實有打草驚蛇的可能,管玲這個女人警覺性很高,還有學過反偵察這方面的知識。”

  “那要不咱們趁夜去,這樣不容易被人發現。”褚隨南覺得李苗苗說的有道理,這樣狡猾的女人,隱藏的這么深,更不能讓她跑了,不然后患無窮。

  “我看要不這樣,由我先去探路,這樣就算管玲知道了有陌生人進村也不會太警惕。”

  李苗苗建議道,邊說出來,覺得這樣是最可行的。

  不管是誰,對女人的警惕心都更低,這也是之前周紹他們會忽略掉管玲的原因。

  而她這幅外貌,別說李家村沒幾個人認識她,就算有人認識她,也不會想到她是來干嘛的。

  李苗苗的這個建議當然可行,也是現在能想到的最好的辦法。

  但要讓李苗苗單獨去面對管玲那樣的女人,現在幾乎可以確定管玲有問題,而管玲很可能是特工出身,經過特殊的訓練,李苗苗這樣去面對她,危險就很大。

  “你出來之前,我們答應過裴國安,要保證你的安全,這樣太危險了。”

  嚴鋮首先就道,不愧是裴國安的好兄弟

  “任何事情都有風險,有你們在暗地里跟著,一旦有什么不對勁,你們可以立刻過來支援,我覺得危險也不是太大。”

  幾人都看向周紹,這里最終做決定的還是周紹

  周紹是個有決斷的,對他來說人民的利益相對于李苗苗個人的安危,他權衡利弊之下選擇了前者

  “不論是什么情況下,一定要先保證自己的安全。”

  周紹對李苗苗說這話的時候語氣中帶著一些歉意,他心知肚明李苗苗可能會有危險,但現在沒有更好的選擇,卻有些對不住李苗苗。

  這姑娘除了跳脫一些,是個心思純澈善良的好姑娘,何況他吃了人家做的東西,說吃人嘴短是沒錯的。

  “明白。”

  李苗苗這么說著又道:“既然想要糊弄住管玲,那就要把一切布置的真實一些。管玲這個人有什么擅長的?我需要看一看她的資料,這樣好找理由過去,也能隨機應變。”

  李苗苗這么簡單的要求周紹當然不會拒絕,當即就把管玲的資料找出來給到李苗苗。

  李苗苗翻閱了管玲的資料,心里就有數了。

  “管玲竟然擅長刺繡?”

  李苗苗對于這一點是意外,她還以為管玲擅長的是讀書寫字這些,知青嘛。

  “是,她因為擅長刺繡,平日里經常會接一些縫縫補補的活,幫著補貼家用,因此日子過的還算不錯。聽說有時候她還會接一些城里的活兒,換些東西回來。”

  這是周紹調查到的,道具體是怎么回事,管玲又利用這一點作為遮掩做過什么就很難說了。

  “既然這樣,我去找她幫我做件衣服。女人嘛,都是愛美的,我們村香皂廠發展的好,我男人又回來了,找她做件好看的衣服,這應該很正常。”

  李苗苗這么說著,周紹的行動力很強,不多久就有人把布料給李苗苗送來了,而且還是塊粉紅色的。

  “粉紅色?”

  李苗苗看著這顏色,在供銷社可是十分難搶的暢銷顏色

  “你這樣的年輕姑娘,這個顏色挺合適,這布料就當這次參與行動的福利。”

  要是不說是給她的福利,李苗苗還沒什么意見,聽了這話:“這粉紅色給我穿不合適,我都是一個孩子的媽了,這么粉嫩的顏色不適合我。”

  周紹聞言掃了一眼李苗苗,心里想李苗苗結婚早,就算有個孩子現在也就二十出頭,年紀還小著。

  而且李苗苗看著顯嫩,看起來跟十六七歲的小姑娘沒什么兩樣。

  心里這么想,周紹還是讓人換了一塊天青色的料子來,而且手筆不小,這么多布料,足夠李苗苗做幾套衣服了。

  李苗苗看著這個顏色,一下就喜歡上了,歡喜的收下布料,反正是她勞動所得,還是冒險得來的,也沒什么不好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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