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小說網 > 從歡樂頌開始的日常 > 第441章 林夏
  “喂,你在想什么呢?叫了你好半天都不回應我。”

  藍未未伸手在顧韶元眼前晃了晃,后又順著他的目光看向臺上唱歌的女人,“你該不會看上那個駐唱歌手了吧?”

  顧韶元從沉思中回過神,“別瞎說,我就是覺得這首歌挺好聽的,可惜讓人給糟蹋了。”

  程鋒那貨從頭到腳哪一點長得像才子了?還不如把歌留給自己呢,可惜了……

  “什么讓人糟蹋了?你好奇怪,凈說些讓人聽不懂的話。”

  顧韶元沒有多做解釋,抬手招來服務生,“能否幫我把唱歌的那位請過來,我想請她喝一杯。”

  服務生一臉為難,“您指的是林夏小姐吧,我可以幫您把話帶到,至于她愿不愿意過來,這個我不敢保證。”

  “行,那就幫我問一下她。”

  既然在這里碰到了一位女主,必須得認識一下,拿到屬性點。

  林夏今天的心情似乎很不錯,沒有拒絕顧韶元的邀請,走過來熱情的跟兩人打招呼。

  “你們好,哇,軒尼詩啊,今天總算能喝一回好酒了。”

  林夏笑著搓了搓手,自來熟的坐了下來。

  排除掉這個女人的舔狗屬性,其實她身上的優點有不少,熱情開朗,是個開心果,很會為他人著想,沒什么心機,跟她在一起不會有什么壓力。

  這么好的女孩,怎么就喜歡上程鋒那種二五仔?

  就因為他是導演?

  “你要是喜歡,桌上的這些酒隨便喝,對了,我叫顧韶元,這位是我的女伴藍未未。”

  “我叫林夏,你的話我可當真咯,喝不完我就打包帶回去。”

  【叮,成功認識林夏,獎勵自由屬性1點】

  屬性點到賬,顧韶元笑得更開心了,心說就為了這一點屬性,請她喝頓酒算什么。

  顧韶元親自為林夏倒上酒,而后端起自己的酒杯,“我很喜歡你剛才唱的那首歌,來,干一杯。”

  藍未未同樣端起酒杯,“那首歌真好聽,我也很喜歡。”

  聽到夸獎,林夏頓時喜不自禁,跟兩人碰了一杯,隨后擺出一副花癡的表情。

  “這首滴答是我最喜歡的男人創作的,我覺得他的才華一點也不比顧神差,可惜畢業以后,草坪樂隊解散,他就沒怎么專注于音樂了。”

  說到這里,林夏忽然看向顧韶元,“我都沒注意到,你跟顧神的名字一模一樣啊!”

  顧韶元輕笑,“很多人第一次聽到我的名字都這么問我。”

  林夏搶著說,“我明白了,是不是挺厭煩別人總是這么問你?”

  “老實說,我其實并不感到厭煩,反而覺得挺有意思的。”

  “那你心態真好,如果是我的話,整天有人問我是不是那個誰誰誰,一個兩個還好,次數多了我肯定會受不了的。”

  林夏隨口稱贊了句,轉而說,“不過顧神的才華真不是蓋的,新專輯也超級好聽,我每天晚上都要聽著他的歌入睡,尤其是那首一次就好,簡直唱到我心坎里去了!”

  吹捧完顧韶元,林夏自顧自的清唱起來。

  “一次就好我帶你去看天荒地老,在陽光燦爛的日子里開懷大笑,在自由自在的空氣里吵吵鬧鬧,你可知道我唯一的想要……”

  唱著唱著,林夏雙手十指緊扣,抵在下巴上,滿臉花癡。

  “要是能帶著瘋子一起去看天涯海角,哪怕只有一次,我也無憾了!”

  顧韶元跟藍未未對視一眼,都感覺這妹子花癡癌晚期,沒救了!

  “你剛才說的草坪樂隊,我似乎沒什么印象。”

  顧韶元主動轉移話題。

  “你當然不會有印象,那是我們上大學時,幾個有相同愛好的同學組建的樂隊,當時在我們經貿大學很有名,他們經常在學校的足球場表演,久而久之,就被稱為草坪樂隊。”

  顧韶元裝出一副恍然大悟的樣子,跟認識的人聊早就知道的事情,有的時候還是挺痛苦的。

  幸好他的演技比較過關,沒讓林夏察覺到端倪。

  藍未未忽然插話進來,“你喜歡的那個男人后來怎么了?你們有沒有在一起?”

  林夏先是露出幸福的笑容,隨后又是一聲嘆息。

  “我們是在一起了,可沒多久他又跟我分手了,不過我始終沒有放棄,如果說這個世界上有誰最了解瘋子,那個人肯定是我了!”

  林夏補充了句,“他叫程鋒,我們都叫他瘋子。”

  藍未未嘴角抽了抽,“看來你的愛情挺,嗯,波折的哈!”

  想了半天,只能想出這么一個比較適合的詞匯。

  林夏噘著嘴巴,自斟自飲了一杯。

  “我跟瘋子是挺波折的,但我相信兩個人就算屬性相克、八字不合、星座不配、戀愛指數為零,只要真心相愛,這些都不重要。”

  顧韶元莞爾一笑,“你說的那些本來就不重要,我從來不信那個。”

  “對,我也不信,精誠所至金石為開,等到哪一天,瘋子在外面玩膩了、玩累了,轉過身就會發現,我還在原地等著他。”

  “這么說,那位叫瘋子的哥們換女朋友挺頻繁的啊?”

  這也是林夏最痛苦的一點,只見她抓了抓頭發,很不高興。

  “他跟那些女人只是玩玩而已,根本沒有真愛,這我能感覺得到,所以我是不會介意他有過多少女人,我會等到他回心轉意的那天。”

  藍未未很同情,主動抓著林夏的手。

  “有些事情等是等不來的,世界這么大,男人那么多,沒必要為了一個渣男放棄自己大好的青春。”

  顧韶元點頭,“未未說的不錯,我理解你對瘋子的那份愛,可是你有沒有想過,等瘋子在外面玩累了,轉過身再看你的時候,你已經年老珠黃、身體發福,變成了一個黃臉婆,逝去的青春再也找不回來了。”

  “不會的,我相信瘋子不會讓我等太久,我有一種強烈的預感,只要我再努力一下,就能真正感動他。”

  這話更像是林夏的自我催眠,也是每個舔狗都存在的一種迷之心理,總認為只要再努力一下,就能成功把喜歡的人舔到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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