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小說網 > 林穆蕭倪柳若雪 > 第697章 針鋒相對,哈哈哈哈……
  彎月高懸,初春淒冷的風嗚嗚的從道路兩旁的茂林中流淌出來,路燈慘白光芒的灑下,給瀝青馬路上鋪上了一層霜雪。

  教堂的山坡下,氣氛一片肅殺,一金一銀兩道如神似魔的身影正在對峙。

  神威如獄,魔力沸騰如海,擠壓的空氣似乎都凝固了,兩人的威勢之強,就像兩把直欲捅破蒼天的利劍一般!

  初次見麵談不上愉快,一副劍拔弩張的局麵。

  “吉爾伽美什,你知道Archer是誰嗎?”

  聽到“原來是你”這句話,遠處慢慢踏步而來的雷恩還沒什麼反應,麻婆神父倒是一邊後撤,一邊開口詢問。

  “本王不清楚他的身份,但是,十年前,本王在遠阪時臣那見過他的聖遺物。”

  金閃閃瞇起那雙殷紅的豎瞳,不斷審視著Archer。

  金發碧眼,身材修長,相貌英俊,古典風格的精美銀色甲胄上流轉著冷光。

  外貌還是其次,最神秘的還是身上籠罩著一團迷霧,充滿了未知、不確定性,甚至幹擾了他的觀察和感知。

  他有種預感,即使他開啟寶具『全知全能之星』,也無法窺探出Archer的所有本質。

  當然,他身上強絕偉岸的氣勢,磅礴的殺意,宛如火山爆發般驚人的魔力波動,讓英雄王罕見的感到了不小的壓力。

  不世大敵。

  難言必勝。

  遙想當年荒野上初次見麵時,恩奇都給他的威脅感和造成的壓力,也不過如此了。

  所以,金閃閃很少見的沒有浪,第一時間把甲胄穿了起來,以免陰溝裏翻船。

  “是那塊劍刃碎片?原來如此,凜用它召喚Servant也正常,你對他的身份有猜測嗎?”

  言峰綺禮顯然也想起了時臣珍藏的那枚刀劍碎片。

  他知道,十年前,遠阪時臣差一點就想用它召喚出Saber參照,隻是最後關頭從兩河流域獲得了上古了第一條蛇的褪皮……

  “沒有,也不必,這個家夥本王很討厭,必會手刃之。”

  英雄王血紅瞳孔中充斥著殺意,毫不掩飾自己對Archer的厭惡,即使對方實力驚人。

  原本吉爾伽美什雖然狂傲,但對於最頂尖的英靈也有最起碼的尊重,假如此刻是“太陽王”拉二,或“小太陽”迦爾納在這裏,至少能獲得一定的禮遇。

  但雷恩不在此列。

  他雖然實力夠強,但誰叫他是一個Faker呢。

  雖然自身的核心本質不會暴露,但那塊作為聖遺物的刀刃碎片可無法掩飾氣息。

  此刻雷恩放開了“氣息遮斷”,同源的氣息依然能讓金閃閃知道他就是那塊刀刃碎片的主人,是帶著劣質贗品氣息的從者。

  對於贗品,假貨,金先生自然十分討厭。

  就在這兩人議論的時候,雷恩已經走到了距離他們百米之外的地方,他臉上掛著燦爛的笑容:

  “哦,我看到了什麼,一個人渣,咳咳……這不是英雄王吉爾伽美什嗎?不躲在暗處當縮頭烏龜,終於敢跳出來了?”

  老規矩,見麵開嘲諷,無需客氣。

  上次四戰的經曆,讓他明白──他和A閃之間沒有什麼共同語言,更不可能當朋友。

  “哼,Archer,口氣很囂張啊!”

  英雄王冷哼了一聲,俊美的臉龐上露出一絲殘酷的笑容:

  “還有,你這個該死的Faker,隔得老遠,本王都能聞到那股令人作嘔的氣息,很不舒服,真想把你撕成碎片!”

  話音剛落,他身後上百個金色漩渦中一縷縷寒光。

  那片空間泛起一陣漣漪,彎刀,寶劍,長槍,方天畫戟……一件件晶瑩雪亮的寶具從漩渦中延伸而出,對準了Archer!

  被上百件寶具的光輝環繞著,英雄王身影宛如天神一般高不可攀,那蛇瞳的紅眸睥睨著他,夾雜著一股暴虐的殺意。

  強大,

  烜赫,

  不可戰勝!

  被上百件寶具對準,被英雄王王充滿了冰冷殺意的血瞳睥睨著,弱一點的從者,比如百貌哈桑,恐怕此刻身心都在顫栗了,根本升不起對抗的勇氣。

  不過,這種程度的威勢、震懾,對雷恩而言也就是清風拂麵罷了。

  這點小場麵,不值一提,上次金先生總共朝他丟了上萬發寶具,他甚至被乖離劍Ea轟過好幾次。

  雖然最後是靠大聖杯,符文陣,以及Saber的助攻才打贏的,但不管怎麼說對麵也他的手下敗將,怎麼可能會慫他。

  銀鎧上寒光流轉,雷恩毫無畏懼,嗤笑一聲:

  “Faker?那又如何,總比你這種靠著壓榨一群孤兒身上的魔力,才能茍延殘喘的垃圾強吧?

  還好意思說我呢,吉爾伽美什,隔的老遠,我都能聞到你身上人渣的味道!”

  無情打臉,絲毫沒給對方麵子。

  第四次聖杯戰爭戰時,他和金閃閃也一直針鋒相對。

  但他還不至於對他言辭之間如此犀利、激烈。

  因為在被聖杯中的黑泥淋到,獲得了肉身之前,吉爾伽美什固然談不上是個好人,但也不是特別屑,或作惡多端。

  那個時候雷恩和他隻是立場上對立,觀念不合,但不夾雜著私人情感上的喜愛或厭惡。

  不過此時,他可就對他沒有一絲好感了。

  在『破妄之眼』的獨特視野內,一絲絲生機、魔力從冬木教堂地下室中,經過某種儀式、咒法傳導到了英雄王的體內。

  伴隨魔力而來的是諸多的怨念,化作扭曲蒼白的臉孔,在他身邊縈繞不散!

  聽到Archer嘲諷的話,金閃閃眉頭一皺,下意識回頭瞥了身後的言峰綺禮一眼。

  “看來,他到過教堂的地下室了。”

  麻婆神父臉色微變,十年前,第四次聖杯戰爭結束後,他和英雄王統一了意見。

  兩人繼續合作關係,他收留在大火中的那些失去雙親的孤兒,砍斷他們的手腳囚禁在教堂地下室的棺材內,作為“人肉電池”為吉爾伽美什提供活動所需的魔力,並等待第五次聖杯戰爭……

  “吉爾伽美什,一定要殺了他!”

  死死地盯著Archer,麻婆神父臉色轉冷。

  這件事一旦暴露,他可沒法在冬木市繼續混下去了,聖堂教會絕對不會容忍他繼續當監督者,甚至一定會派人來殺他。

  “那又如何?可笑,Archer,你在指責本王嗎?”

  惡行暴露,麵對雷恩的質問,英雄王卻毫無愧疚之意,一副理所當然的姿態。

  這種作派,讓雷恩嘖嘖稱奇。

  強大,偉岸,帥氣的英雄王,弓階的吉爾伽美什,自從受肉之後,就一直與言峰綺禮狼狽為奸,憑借著這些“人肉電池”──在大火中幸存的孤兒們──作為餌食,延續著自己偉大的生命。

  而且,吉爾伽美什在這漫長的十年之間,一次都沒有對這種喪心病狂的行徑表達過不滿。

  他也不曾抗拒過這種像間桐髒硯那隻骯髒的老蟲子一樣,靠吸血、“吃人”延命,茍且而毫無帝王風範的卑猥行徑。

  “臥槽,佩服佩服,吉爾伽美什,論不要臉,我宇智波雷恩願稱你為最強!”

  雷恩大師對金先生拱了拱手,除了表示佩服,說不出其它詞匯。

  也許是出於對他實力的重視,金閃閃雖然眸中蘊含著怒火和殺意,依然開口解釋道:

  “Archer,本王不知道你是誰,不過很可笑,擁有如此強大力量的你,竟然還拘泥於那些世俗凡人的價值觀念,真是可笑。

  強者,王者,應該是定下法度,對萬民立規矩的存在,而不是如同井底之蛙一樣,被庸俗的善惡價值觀所束縛。

  無論是對善還是惡,都應該平等地看待、定罪。”

  好有道理,這中二的言論……不,這充滿了哲學韻味的話語,我特麼差點就信了。

  雷恩大師表示大開眼界,聳聳肩繼續問道:

  “哦,我記得你生前不是很喜歡小孩子嗎?那偉大如您能否說明一下,為什麼你的觀念轉變得如此快,可以在十年間,無視那些孤兒的哀嚎、怨念,恬不知恥的享受著他們提供的魔力?”

  他還挺好奇的,不是說金先生喜歡小孩嗎?

  那些大火中失去雙親的孤兒,年齡其實和士郎差不多,十年都是一群小孩子,按理來說閃閃不該如此殘忍的對待他們。

  “這不一樣!”

  雙手抱胸睥睨著麵前這個狂徒,金閃閃自然聽出了他的嘲諷,冷笑一聲道:

  “以前在本王的治下,哪怕是奴隸也有存在的價值……

  可現在,社會中的那些人,大多都是蛀蟲,多餘的東西。無意義,無價值的現代人類占據、充滿了這個世界。

  大人沒有價值,小孩也是如此……能為本王提供魔力獲得存在的意義,這是他們的榮幸!”

  這反社會,恐怖分子的言論,讓雷恩嘴角一抽:

  “我懂了,其實不必扯這麼多,你直接說他們不是烏魯克的孩子就行了唄!”

  金閃閃微微一愣,倒也沒有反駁,假如那些是烏魯克的孩子,他當然不會這麼做。

  說實話,雷恩並不奇怪他的這種論調。

  能想著用聖杯中的黑泥洗地,給全人類試煉,金先生會這麼想也在他的預料之中。

  而且對於吉爾伽美什而言,生命隻是“現在就死”或者“遲早會死”的東西而已。

  若是被他判定為“該死的人”,就算是世人眼中的賢者、英雄人物也會被無情抹殺掉。

  閃閃隻將自己的標準視為絕對,無論是就像宇宙的真理一般的英明決斷,還是醉得不省人事的時候的暴政,那都是王的裁定,不被世俗觀念束縛,也不容置疑。

  “最後一個問題。”

  因此雷恩沒再說之前的事,轉而問道,“據說,你動手殺人的標準,是對方的靈魂醜惡,或者與你為敵,是嗎?”

  “看來,你還挺了解本王的。”閃閃表情略顯詫異的看著他,點了點頭。

  誰稀罕了解你啊。

  雷恩心中吐槽了一句,撇撇嘴,用手指著正在悄悄後撤的麻婆神父:

  “這個人渣,垃圾,應該是靈魂醜惡的,可你看起來還挺喜歡他的,莫非在你眼中,這種人的靈魂是香噴噴的?

  別說以你的標準,他是個好人,那隻會惹人發笑,就算烏魯克也沒有這種人類新品種吧?”

  “哼,他的靈魂當然邪惡、扭曲,不過對於本王而言,他是有一點未知的。

  本王很感興趣,很期待他的發展,最終又會變成什麼姿態。”

  金閃閃臉上露出一個邪魅的笑容,也沒顧忌綺禮在場,坦言麻婆神父對他而言是個未知的存在或者概念,想研究觀察一下。

  也許膩了,或者判斷自己已經將其徹底研究透了之後,又會將他棄之如敝履。

  “哦,原來如此。”

  雷恩大師表示理解了,然後他在金閃閃和麻婆神父詫異的眼神中,捧腹大笑了起來,笑得格外放肆和暢快:

  “哈哈哈哈,啊哈哈哈哈……

  吉爾伽美什,雖然對於我而言,你這些都是腦癱言論,反社會的智障理論,中二病晚期治不了,不過鑒於你一本正經的回答著實逗笑了我的份上──”

  他強行忍住了笑,準備補充什麼,而金先生已經臉黑了。

  竟然說他是腦癱,智障,金先生的鼻子都差點氣歪了。

  雷恩還火上澆油,向他勾了勾手,充滿挑釁的繼續道:

  “──來,給你個麵子,我讓你先動手!”

  夠囂張!

  知道短時間肯定拿不下,英雄王強忍住宰了這個家夥的衝動,他額頭青筋直跳,那張俊美的臉蛋上浮現出暴虐的笑容。

  血瞳豎起,他按耐住了沒出手,而是說道:

  “Archer,等會本王一定會將你碎屍萬段!

  不過在此之前,本王也想問,你不是厭惡綺禮和本王的行為嗎?可本王能感覺到,你此刻心中卻沒有多少憤怒……難道你不是想為那些孩子出頭嗎?”

  對於他而言,Archer很古怪,身上也充滿了神秘,是未知的存在,實力也夠強大。

  因此他才有一點探究的興趣,否則之前他就直接動手了,根本不會浪費時間說什麼。

  雷恩聞言咧嘴一笑:

  “沒錯,在我的眼裏,你們兩個就是人渣,屬於不可回收垃圾,但這不代表我就會站在道德的製高點上,代表月亮……咳咳,代表正義來消滅你們。”

  “哦,為什麼?”

  金閃閃黑著臉,眼神卻饒有興致的看著他。

  對方雖然是個Faker,但實力毋庸置疑。

  對於他而言,難得有一個實力和他處於一個水平的家夥可以交流,因此多了不少耐心。

  否則換作百貌那種,別說嘲諷他,敢多看一眼就當場格殺。

  雷恩張開了雙臂,沐浴著星月之光,眼睛化作了純白色的銀眸,體內的魔力不斷奔騰著,流淌著,釋放著……就像休眠的火山即將爆發一樣,恐怖的氣勢讓人覺得如同麵對末日天災!

  他盡情顯露著自己可怕的力量,和浩瀚的魔力。

  如今,他已經無需忌憚誰了。

  看著對麵臉色微變的金閃閃,雷恩的嘴角翹起弧度,露出一個肆意彪悍的笑容:

  “其實,相比做一個英雄,好人,去伸張正義,打抱不平……我更喜歡簡單粗暴方式!

  比如,老子看你不爽。

  又比如,爺認為自己是最強,是從者殺手,打架會輸,那就是我不認真,隻要我認真起來,就是無人能敵的生靈屠夫,什麼“英雄王”吉爾伽美什,施舍的英雄迦爾納,“太陽王”拉美西斯二世,統統都得靠邊站!

  別問為什麼,問就是我是蘑菇他爹。

  現在我宣布,我,天朝山寨王,從者中最強,專治各種不服,誰不爽就來打我!”

  這些話鏗鏘有力,遠遠回蕩,讓麻婆神父都有點瞠目結舌。

  蘑菇他爹、天朝“山寨王”是什麼他根本不知道,他隻知道這話簡直囂張到沒邊了。

  凡是有點傲氣的從者就忍不了。

  綺禮的目光下意識轉向英雄王,想知道一向傲慢,自認為無人能敵的他什麼反應。

  暴怒?

  發飆,翻臉?

  並沒有,金閃閃臉上有點錯愕,他也不知道一些詞匯的意思,但是,這並不妨礙他──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金閃閃繃不住了,他沒有暴怒,反而笑得前仰後合。

  伸手捂著肚子,他笑得腹肌都快抽筋了。

  嚴格來說也不完全算嘲笑,他會被逗樂是因為──對方竟然比他還囂張,還肆無忌憚,當然,Archer也說出了他的一些心裏話。

  “Archer,很好,本王好久沒笑得這麼開心了。”

  金先生強忍住笑容,重新站好,血紅瞳孔上下打量著他,仿佛在看什麼珍惜動物。

  “有趣,雖然無法全部理解你的話,但本王知道你有一些嘲諷本王的意思,不過也沒錯,本王確實認為自己無人能敵。”

  他傲然一笑,將屹立於英靈頂點,從者天花板的氣息完全釋放出來。

  被上百件熠熠生輝的寶具環繞,充沛的魔力在體表流淌,金色甲胄散發出璀璨光輝,讓他神采飛揚,宛如一尊天神!

  向前一步,金閃閃伸手,對Archer做了一個請的動作:

  “那麼,星之聖劍使,兵之主宰,不曾在人類史中留名的無名英靈,未知的圓桌騎士,動手吧,本王一定要製裁你這個膽大包天的狂徒!”

  他使用過『全知全能之星』,不過未能發揮全部效果。

  但至少,金閃閃通過這件寶具,知道了係統在阿賴耶那裏為雷恩注冊的“合法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