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盼,你是不是......有點喜歡我了?”
“少自戀了,”沈盼瞪他:“開門,我要下車。”
“你不說,我就不開門。”
“......”
“你就說,是不是?”陸之楠追問:“你要說是,我也能理解,畢竟......你不是第一個同時喜歡上我和他的女人。”
沈盼臉色黢黑,“行,我現在就告訴你。我只喜歡陸之樞,知道什么是只喜歡嗎?需要我給你翻翻字典,找一下‘只’的意思?”
陸之楠:“否認就否認,說這么多做什么?”
沈盼:“不是否認,是怕你再過度解讀。”
她甚至不想把“喜歡”兩個字和陸之楠連在一起,哪怕“喜歡”前面有個“不”。
在她看來,“喜歡”、“愛”這樣的字眼,只會和有過情感聯系的人一起出現,哪怕前面有否定的字眼。
如果她說“不喜歡陸之楠”這樣的話,其實其中就已經隱含了另一種說不清楚道不明的情愫,那是一種預設的東西,也是根本就不應該存在的東西。
因為沒考慮過,因為沒存在過,所以根本不存在“喜歡”或者“不喜歡”一說。
就像剛才陸之楠問她是不是喜歡他時,她被問住。
并不是因為她無法回答這個問題,而是她從來沒有想過這個問題。
“我的回答,我的態度,你明白了嗎?”沈盼問:“還需要我和你清清楚楚再講一遍?”
“不用了,”陸之楠說:“顯然,你已經拒絕了我的提議。所以......等著我的審判吧。”
沈盼一瞬間空耳,看著陸之楠的表情有些凝重。
陸之楠發現了這一點,他笑著解釋說:“我說的是‘審查’的‘審’,‘判斷’的‘判’,不是你的名字。”
他能發現沈盼的名字和“審判”諧音,還是頭次從陸之樞口中得知他交往的女朋友叫“沈盼”。
說出來后,他第一反應也是“審判”。
真是奇怪的名字。
后來才知道,是“沈陽”的“沈”,“盼望”的“盼”。
這個名字就正常多了。
“既然你拒絕了和我交易,那我也該考慮考慮,要怎么對付陸之樞了,”陸之楠說:“你可以下車了。”
沈盼聽到了車門解鎖的聲音,正要推門。
身后,陸之楠的聲音傳來,“只要你推門下車,我就給陸之樞打電話,說我被警察帶走那次,是你報的警。”
沈盼停在車門上的手頓了頓,下一秒,她還是推開了門。
如果陸之楠剛提出所謂的“交易”時,她還存在一絲迷惘、慌亂、不知所措,經過這幾小時,沈盼已經完全想清楚了。
她,不可能和陸之樞的弟弟不清不楚地攪在一起。
哪怕陸之楠的理由再看似正當,她看似再破不得已,也不可以。
她不允許自己這么做,想來陸之樞也不會想她這樣。
最重要的是......
沈盼毫不猶豫推門下車,邊走邊掏手機給陸之樞打電話。
手機響了幾聲。
電話那邊接通。
“珠珠,怎么了,我現在還在忙......”
“陸之樞,你TM真是個混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