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小說網 > 我有滿山的紅傘傘 > 第49章 一般和較大
  電話那頭有些沉默。

  工地上大部分沒有封門窗,容易飄風飄雨不說。

  還到處是板材,甲醛含量很高。

  再說工地上有工具,建材,住在工地,無疑多了一分看護的責任,睡覺都睡不好。

  顧淵之所以急著買房子,這么痛快定下來。

  不單是因為殷素。

  二樓三樓80多平的大房間和50+70平的露臺足夠兩人在上面打滾了。

  樓下的主臥,給父親住。

  “如果明天有空,我就明天過來看看,沒空就后天,住不住哪里,我來了再商量!”

  “好咧!”

  顧淵很清楚,父親原本很為自己驕傲的,可是入學不久一次來看自己,正好聽見別人議論自己和殷素的事情,有人說自己家境差,山里的孩子,殷素找上自己是鮮花插在牛糞上。

  很擔心自己農民工的身份給自己丟臉。

  殷素有句話說的很對。

  我農民工子女又怎么了?

  吃你家大米了。

  華夏三十年高速發展,農民工為此付出巨大,他們流淌的汗水是空前的,創造世界發展史上一個奇跡。

  嫌棄農民工子女的人,本身就是瞎子,心理有問題。

  剛進入大學校園的時候,在別人的議論聲音中,興許會自卑。

  素素說這是因為自己不夠強。

  要有顆強大的心臟,去承受校園里癩蛤蟆吃天鵝肉的議論,并且要不以為然,鄙視這幫子長舌婦。

  否則兩人絕不可能牽手走的太遠。

  兩年時間,殷素一直在幫顧淵建立自信,可是某些方面,顧淵一直沒做到,今天他很坦然了。

  送完了藍鳳英上樓,顧淵詫異的發現,只有朱律師在露臺上拿著筆記本敲打著什么。

  “朱律師,俞政呢?”

  “他和常凱去寢室搬東西去了,從今夜起,他要睡到你這里來!”

  顧淵笑容燦爛。

  看來俞政老爹把兒子管的太狠了。

  這家伙怨念多大啊。

  不讓自己出去住房子,住朋友房子總行了吧。

  何況這個朋友,還是爺爺和父親都認可的。

  一天都等不及了。

  也不知道這養尊處優的公子哥寢室這兩年怎么過來的。

  “顧淵,對于晚上的調解,你有什么腹案沒有?”

  “承擔醫藥費,三萬以內的賠償,我們可以接受,三萬以上,就他去法院告!”

  “若是他逼問野生菌產地呢?”

  “我是楚山人,當然是楚山!”

  “他要是要你交出售賣你野生菌人的聯系方式呢?”

  “沒有聯系方式!我都是親自上山挖的貨,要我帶路,除非我死了!”

  朱律師從藍鳳英帶來的文件夾里抽出一份資料,皺著眉頭問顧淵。

  “我記得你跟我說過,統計過所有中毒的人數,一共是87人?”

  顧淵點了點頭。

  “只有87人,這還包括了我和俞政,常凱,以及吳三他們售賣因此中毒的7人,怎么了?”

  “你看這里!”

  藍老板夾帶的資料里,有友誼路派出所向渡口區政府提交的群體性中毒事件的報告復印件,派出所把事件定性為一般中毒事故也就是一次食物中毒30-99人的,而且渡口區已經向上一級政府完成了備案!

  但是對方在報告里把人數報成了98人,說明暫時是一般群體中毒事件,并且提醒人數可能隨時超過一百。

  一次食物中毒超100人或出現死亡的,或學校、幼兒園、工廠及政府重大活動期間發生一次食物中毒30例以上,或死亡4人以下的,就屬于較大中毒事故。

  需要6小時內向衛生部報備并且通報同級政府,并刑事立案了。

  而報告寫明了數字接近較大中毒事故,隨時可能隨著調查深入,隨時可能突破,已經建議渡口區提前向衛生部和省府報備。

  “你知道嗎?群體性食物中毒屬于公共事件,受害者人數100是一個民事和刑事的臨界點,超過一百,就夠刑事立案了。”

  朱律師特別慶幸,顧淵出事后主動承擔責任,把葉省軍之外的所有受害者都搞定了,并且拿到了所有受害者的住院賬單。

  韓德龍剛才來電話還說,收到賠償消費者很滿意,倘若葉省軍告上法庭,好幾個都愿意出庭幫忙作證。

  “對手做了充分的準備,倘若你不就范,就準備批捕你,葉省軍一家的中毒,可以杜撰一些人出來,從而使人數超過一百,這樣他們有很強的可操作空間,從批捕到送檢察院起訴都符合法律規定,法院最后判你達不到量刑標準改為行政拘留的處罰,或者緩刑虛刑,你這輩子就完了!”

  《食物中毒事故處理辦法》第七條,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衛生行政部門對發生在管轄范圍內的下列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實施緊急報告制度。

  這份報告,就是渡口區派出所通過區公安局向政府移交的緊急報告,雖然報告詳細說明了處置過程和沒有造成的危害,程序合法。

  藍鳳英和俞政他們在場,朱律師看見這東西,沒敢張揚。

  如今顧淵回來,朱律師攤開了刑法條文給顧淵解釋。

  第一百四十三條生產、銷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食品,足以造成嚴重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其他嚴重食源性疾病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處罰金。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后果特別嚴重的,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并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第一百四十四條在生產、銷售的食品中摻入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或者銷售明知摻有有毒、有害的非食品原料的食品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處罰金。

  “這兩年,國家對食品安全很重視,地方慣例不能大過國家律法,一旦人數超過一百,辦案人員可操作空間很大,正常情況下,根據87人受害者人數,產生的一般性中毒事件,結合天南經常出現的野生菌沒煮熟產生中毒的常態,也就是民事訴訟案件,一旦對方拿出額外十幾個人中毒的證據,升級了中毒的嚴重程度,你麻煩就大了。”

  顧淵搖了搖頭。

  “朱律師,不是這樣的,倘若他們真的手里有超過一百人的證據,能一錘定音的刑事立案,肯定會毫不猶豫的動手,用審訊的方式索要野生菌產地,明顯比民事調解對我的威懾力更大,這份報告就表明了,他們很想抓我,但是又很忌憚......明顯今天晚上會是一種試探?”

  “他們應該是忌憚你們學校,想通過調解,了解學校會不會持續的關注你的事情,天南大學法律系,有的可不止是律師,還有在春城公安,檢查,司法系統的擔任骨干力量的大量學生。”

  “要不,我讓俞政幫忙,請兩個政法學院的老師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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