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小說網 > 小兵活下去 > 第三十四章 馬賊
  回到營房坐下,伸手擼著湊過來的黑馬,任寧有些走神。

  星落郡。

  這是他們任氏一族的故鄉。

  任寧說熟悉也熟悉,說陌生也陌生。

  據說很久很久以前星落郡只是一片原始森林。

  荒蕪人煙,猛獸橫行,毒蟲出沒。

  后來天上掉下一顆巨大的流星,轟隆一聲,在這邊原始森林里砸出一個巨大的盤地來。

  于是取名星落盤地。

  六百年前云垂帝國建立以后,這塊地方改名星落郡。

  而星落軍團的軍旗,上面就繡著一刀一劍共同抵擋著天上熊熊燃燒的落星。

  正想著,外面響起腳步聲。

  鐵天工笑容燦爛地推門走了進來。

  “喲,任小子在想什么呢?”

  自從任寧拿出些奇特的點子后,鐵天工要遇到一些打造或材料上的問題時,都會下意識地跑到斥候營來問任寧該怎么處理。

  每當他過來的時候,通常都會看到任寧在咬緊牙關鍛練著自己,很少會像今天這樣大白天的坐在營房里休息。

  任寧笑了笑,給鐵天工拉了張凳子又斟好茶。

  “沒什么。只是今天星落軍團有人來找我。我正在考慮要不要轉過去。”

  “真的嘛?太好了!”鐵天工高興得一拍大腿,“能轉趕緊轉!”

  “斥候有什么好的,拼死拼活也沒個升職加薪的機會。留下來作什么!”

  任寧啞然失笑,“我也是這個意思。”

  對小兵們來說,當初之所以會簽下軍籍要么是想填飽肚子要么是想出人頭地光耀門楣。

  至于保家衛國這么高大上的事,大字不識的他們還不會想那么深遠。

  “只是……”鐵天工有些遲疑。

  “只是什么?”

  鐵天工頓了頓,“只是星落軍團明年八月就該調防了吧。”

  他想了想,“應該是換到北邊玉木郡去。”

  調防?

  任寧沉吟起來。

  巖陲要塞號稱駐軍十五萬。

  這十五萬人馬其實指的是能上陣殺敵的人馬,并不包括育馬營、打造營、炊事營……等等這些后勤人數。

  因此整座要塞里遠不止十五萬人馬。

  這么多人鎮守一方,兵強馬壯、城高將勇,外加城里各種設置齊全,如果有足夠的糧草,完全可以說是一方諸候。

  天高皇帝遠,帝都那邊的枕頭太硬,有些人通常難以入睡。

  因此每隔三年,除了守塞大將本部的三萬人馬不動外,其他軍團都會根據輪次進行調防。

  比如西邊的會調到南邊去,南邊的跑到北邊來……

  至于要調防去哪,大多時候都按著兵部的規矩來,但有的時候也看皇帝老兒的心情。

  算算時間,明年該輪到星落軍團了。

  “調就調吧。”任寧無所謂,“反正去哪都是守邊打仗。對我來說沒什么差別。”

  唉。

  鐵天工一聲長嘆。

  無論哪支軍團調防,他都只會留在巖陲要塞里打鐵,不會跟著離開。

  叮叮當當打了二十多年的鐵,他都要以為就這樣一直打下去,直到打不動為止。哪想這幾個月居然遇到一個滿腦子奇特想法的小家伙,想出來的東西神奇而有趣。

  他頓時感覺自己的精力又回到了年輕時跟師父學習打造的日本。緊張、期待且興奮。

  只是隨著軍團明年調防,看來他有趣的日子很快又會結束。

  “你的望遠鏡弄好了。”

  鐵天工懶懶地把一個十寸左右(30厘米)的筒子拿出來,遞給了任寧,“看看做的怎么樣,或者還要調整什么。”

  “已經做好了?”任寧大喜,“真是辛苦了。”

  他出了營房,拿起望遠鏡朝遠處望去。

  咦。

  任寧吃了一驚。

  這望遠鏡的質量比他想象中要好,不僅清澈無比還可以調距離。遠處天空上掠過的小鳥連眼珠子都看得一清二楚。

  跟出來的鐵天工有些自得又有些感概。

  “雖然沒上過戰場,但這望遠鏡的作用遠超了我的想象。”

  “都說快人一步,奪盡先機。以后戰場上哪方的斥候或將軍擁有它,絕對快敵人好幾千步。”

  任寧呵呵笑:“鐵師傅你夸張了吧。”

  “夸張個屁。沒見識的小家伙。”鐵天工不滿地瞪了他一眼,“我敢打賭它絕對能改變以后的戰場局勢。”

  “是了。我還沒有把它上報給要塞也沒告訴其他任何人。建議任小子你盡快去提交。如果要塞識貨,相信憑這份軍功就能讓你高升好幾級。”

  “知道了。”任寧呵呵地點頭。

  他沒有放下望遠鏡,而是繼續盯著天上的小鳥。

  金手指!

  遙遠的小鳥身上赫然多了一個黃色的42。

  任寧松了口氣。

  這可比望遠鏡本身的作用要大多了。

  鐵天工又絮絮叨叨說了一陣,最后提醒任寧要是想到什么新奇的點子一定要記得通知他。

  鐵天工現在手癢得不行。

  任寧琢磨出來的東西令他大開眼界,恨不得每天都來那么幾樣讓他打著玩。

  至于那些士兵們用的制式矛和盾、農民用的標準犁和鏵,他都懶得再碰,全扔給徒弟們練手去。

  任寧自是應下,許諾以后會再想些新點子,鐵天工才滿意地離開。

  第二天,他沒還去提交新發明或者向星落軍團申請轉兵種,要塞的任務來了。

  果然是出去尋藥。

  小兵們沒有拒絕執行任務的權利,任寧高興地接下。

  “追風,”他走到黑馬前,“這兩天帶你出去看看外面廣闊的天地。開不開心?”

  咴咴咴!

  追風也不知道聽不聽得懂,反正見主人開心它也跟著開心地嘶嗚起來。

  然而再怎么急著外出,任寧還是先把望遠鏡提交給要塞,把軍功拿到手再說。

  又忙了一天。

  他收拾好武器和口糧,向上鋒高德明通報去向,騎上準備成年的追風,又一次出了要塞。

  往西!

  看著茫茫的大草原,追風果然精神大振。

  也不用任寧催促,它一聲長嘯,撒開四腳就跑,瞬間消失在茫茫的草原上。

  任寧哈哈地痛快大笑。

  這速度、這耐力,好一匹千里馬。

  賺大了!

  只是這次的任務不是偵查敵情,也沒有特定的目的地。他便讓追風自己尋了個方向跑個痛快。

  一跑就了三天,任寧才停下來四下查看自己的位置,然后調轉馬頭,往西南而去。

  他能活下來都是因為以前的坐騎。

  三個月過去,草原上又是火又是水的,說不定還有狼群出沒。以前的追風九成早已尸骨無存,但任寧還是想去看看。

  正好那里也是當初找到追命草的地方。

  一舉兩得。

  他抬頭看了看天色,又看了看腳下枯黃的野草。

  天越來越冷。近年草原氣候異常,至今還沒下雪。

  三個月過去,想來當初大火焚燒的地方怎么也應該會長出些草頭來吧。

  或許真能找到追命草回去復命。

  而要去追風埋骨的地方,就得先找到開倫或藍芒部族,然后一路往北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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