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這些事兒,說出去恐怕都沒有人會相信。
都什么年代了,怎么還會有這種家庭?
怎么還有這種陋習?
都是窮惹得禍。
我是再也不能回去了,如果母親真的出什么事了,我也只能先顧自己了。
我只盼著母親長命百歲,一定等到我混出名堂的時候,讓我把她接走。
樹欲靜而風不止。
家里人費勁九牛二虎之力打聽,也沒有再找到我的下落。
趙嘉川那邊的婚期也定下來了。
繼父已經把他給的彩禮錢,都花在給小弟小妹上高中買入學名額上了。
他們又沒錢退給人家。
趙嘉川找上門來的時候,正好看到了小妹在家過周末。
認定了小妹,就要娶她。
繼父哪里會同意?
誰知道上了幾個月高中的小妹,這一世依然在學校被霸凌了。
她正不想去上學呢。
她反而答應了要嫁給趙嘉川。
這個時候繼父反對也沒有用了,相親的也是她,本人也同意了。
還有什么反對的理由呢?
可小妹還不滿十八歲呢,繼父當然不同意。
趙嘉川就讓他們還錢。
拿不出錢,就只能拿人了。
事情鬧到這個地步,繼父也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只好退而求其次,讓趙嘉川再等兩年,等小妹高中畢業了。
畢竟錢已經交給學校了,也退不回來。
可還不到一年,小妹就因為校園霸凌,精神失常了。
這倒是跟上一世一樣。
繼父每天讓小弟小妹超過我和弟弟。
可他們資質就在那擺著呢,根本就是不可能的事情。
回到家里就是這種壓抑的環境。
他們越是做不到,就越無處發泄,甚至都開始打罵母親了。
說她無能、偏心,只顧著哥哥姐姐,不給幫他們倆。
天地良心,家里什么好的不是都給他們了。
他們在家里什么苦活累活都不需要干。
繼父只要就他們專心學習。
當初我和弟弟可是一邊干活,一邊擠出時間學習的。
母親已經管不了他們了。
他們倆像狼崽子一樣,一口一口死咬著母親最后的生命。
繼父在母親活著之前,草草把小妹嫁出去了。
否則在農村有個習俗,家里長輩過世,子女一年內是不能結婚的。
母親要是死了,萬一這一年小妹病犯了,繼父還要照顧她。
他也想盡快把這個累贅甩給別人。
于是,繼父強行給小妹吃了藥,控制住了病情后,就把她嫁給趙嘉川了。
母親最后還是沒有熬過那個冬天。
當然對外,繼父說是我把母親氣死了。
就連弟弟回家吊唁,都要頂著所有親友的譴責。
我不能回家,我只能盡我最大的努力,把我賺到的錢寄給弟弟。
保證他順利完成學業的同時,能代替我回家送母親最后一程。
家里辦喪事,女兒女婿必須要來的。
結果小妹因為母親的去世,精神病犯了。
這下趙嘉川才明白,自己被他們擺了一道。
他本以為自己找了個年輕漂亮的小媳婦。
世界上哪有這么好的事兒等著他這個二婚男呢?
小妹的病也瞞不住了。
喪禮上,家里就鬧成一鍋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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