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小說網 > 異界軍火帝國 > 291不需要那么準
  布納斯的射擊場內,唐陌饒有興致的看著韋斯打光了一個手槍彈匣,然后繼續裝填。

  好的槍手是用子彈喂出來的,沒有大量的實彈射擊,再有天賦也都是白給。

  必須年復一年,日復一日的不停開槍,維持自己的槍感,才能夠保持肌肉記憶,讓自己在最短的時間內做出最正確的射擊動作。

  韋斯是唐陌的貼身保鏢,在找到可以放心使用的其他繼任者之前,他都是唐陌身邊最后的屏障。

  這樣的人是要時刻保持最好的戰斗狀態的,所以韋斯總是抓緊一切時間,訓練自己的戰斗技巧。

  他的手槍已經玩的出神入化,幾乎每一槍都能夠正中靶心。而且他的出槍速度快得匪夷所思,如同閃電一般。

  “呯!”最后一槍打光,韋斯把手里用來測試的PPK手槍樣槍放在了托盤上,有些意猶未盡的回過頭來看向唐陌:“你總是能造出讓人喜歡的武器。”

  坦白點兒說,PPK手槍真的是非常便于攜帶,而且威力不算差的單兵武器,這東西在韋斯的手里,簡直堪稱神器。

  比起個頭很大的M1911手槍來,PPK手槍似乎更適合保鏢或者間諜之類的人員使用。

  不過,PPK手槍同樣也有自己的缺點,首先的一個缺點就是這種武器的威力相對于來說太小了。

  M1911手槍的口徑更大,使用的子彈可是比PPK使用的毫米手槍彈威力大了太多,停止能力自然那也是高出一大截的。

  所以,其實放在韋斯這樣的用槍的高手手上,M1911手槍這種一槍就能解決問題的武器事實上擁有更大的威力。

  同樣只能裝7發子彈,PPK手槍的7發子彈或許無法解決問題,可M1911手槍就要穩妥的多。

  因此韋斯還是更喜歡威力巨大的M1911手槍,至少在實驗了許多種手槍之后,韋斯更偏愛的是M1911手槍和“駁殼槍”。

  如果能夠攜帶的話,韋斯更愿意攜帶駁殼槍,也就是毛瑟自動手槍,這種武器的威力很大,而且可以臨時充當自動武器來使用。

  雖然在準度上缺陷巨大,可是韋斯更喜歡這種擁有強大威力的自動武器,畢竟和當年的希瑞克燧發手槍比起來,現在參與大唐集團手槍競標實驗的手槍,那都可以算得上是精品中的精品了。

  魯格手槍事實上也有樣槍被制造出來,不過這種開火的時候不那么穩定的手槍,韋斯并不喜歡。

  雖然價格昂貴,而且使用了許多新的技術,可魯格手槍的固有缺陷依舊很多,很難與更穩定的PPK與M1911競爭。

  事實上哪怕是三德子時代,普魯士的貴族軍官們佩戴魯格手槍的也不太多,大多數魯格手槍都被留給了警察和二線部隊……畢竟戰場環境太差了,這種金貴的手槍不太合用。

  在唐陌穿越之前的世界里,1910年前后,誕生了太多太多性能優秀的手槍了。

  杰克和比利時都有不錯的設計,勃朗寧大威力手槍和杰克的CZ手槍都很有名。

  而唐陌的實驗室里,這些手槍也都被能工巧匠們復制了出來,用來測試每一種手槍的極限性能。

  最終,M1911手槍和PPK手槍成了唐陌比較青睞的半自動手槍,而更早古一些的毛瑟駁殼槍,就被當成了異端送到了其他地方,去坑希瑞克的蠢貨們去了。

  畢竟,誰也不知道的是,唐陌真正要搞出來的自動武器,可不是一直到21世紀都沒有大規模普及的自動手槍,而是更合理的使用手槍彈的沖鋒槍!

  那種和烏茲沖鋒槍一個大小,結果近戰威力卻非常一般的武器肯定不是唐陌想要的。

  毛瑟手槍的唯一亮點,就是中距離的威力——它的有效射程比起手槍來確實非常遠,尤其是在安裝了槍套客串的槍托之后,精度也非常高。

  可如果安裝了槍托,這種自動手槍就基本上和沖鋒槍差不多一樣大小了,根本不是手槍……

  這也是性能在手槍里算是逆天的毛瑟自動手槍,只有在華夏戰場上大放異彩的主要原因——這里沒有沖鋒槍!

  所以,華夏是毛瑟自動手槍的天然優勢戰場,這是環境造成的,并不是這種武器本身的性能優異。

  因此這種武器并非不可替代,相反這種武器非常容易被替代:只要生產正經的沖鋒槍就可以了。

  “說實話,這種手槍我還沒想好怎么命名,S4或者S5?”唐陌感受著陽光舒服的曬在他的身上,開口問韋斯道。

  韋斯想了想,開口回答了唐陌的問題:“其實,我更喜歡能解決問題的那支……大的。”

  “嗯,男人嘛,都喜歡大的。”唐陌不懷好意的調侃了一句。

  韋斯一臉壞笑的樂了兩下,然后才開口說道:“那就算我給這支槍命名了。”

  他掂量了兩下手里的M1911,給這支異世界的手槍命名成了S4,而PPK手槍也就順理成章的變成了S5型半自動手槍。

  瞬間,他就更喜歡S4手槍了,畢竟這是他命名的手槍,越看越是喜歡。

  唐陌卻壞壞的笑著,對著旁邊端著盤子的隨從招了招手:“把那個東西拿過來吧!”

  那名侍從趕緊上前,把手里蓋著白布的盤子遞到了唐陌的面前,唐陌沒有立刻掀開白布,而是看向韋斯道:“還記得我給你講過的那個笑話嗎?”

  “哪個?”韋斯努力的回憶著唐陌給他講過的各種各樣的黃色笑話。

  “十步之內,拳快的那個……”唐陌知道韋斯肯定是想歪了,于是提醒道。

  韋斯一愣,然后裝模作樣的點了點頭:“記得,你那時候跟我說,十步之外,槍快……十步之內……槍又快又準。”

  “那只是玩笑。”唐陌笑著揭開了那個托盤,讓里面的東西呈現在了韋斯的面前:“現在,準不準的,已經不需要太在乎了。”

  唐陌為自己的部隊選擇并不是德國的MP系列沖鋒槍,因為他喜歡另外一種——美國的湯姆森沖鋒槍。

  這是一種略顯復雜,但是綜合性能還不錯的沖鋒槍,不過唐陌喜歡它的原因,是因為它曾經反復的出現在一些黑幫的電影里面。

  芝加哥打字機,藏在提琴的盒子里被穿著黑西裝的殺手拎著到處走的畫面,看起來非常有感覺。

  當然了,唐陌直接制造出來的它的改進型——沒有前置握把,只有橫置護木的美軍軍方版本。

  這種武器誕生于1928年前后,所以并沒有什么技術難度。相比起來,德國更好的MP-38沖鋒槍就要晚上許多。

  其實從性能與契合度上來講,唐陌是想選擇MP-38沖鋒槍的,因為它的制作工藝更先進,精準度更高,在其他性能表現上也更好。

  別的先不提,就是德國沖鋒槍更夠折疊這一點,就很吸引人:唐陌很看重便于攜帶的武器。

  只不過,在唐陌猶豫究竟應該選擇哪種武器更好一些的時候,另一個因素左右了他的選擇:子彈!

  唐陌已經決定量產M1911手槍,或者說是改進型的M1911A1手槍,可這種手槍的子彈是毫米口徑的。

  另一種唐陌比較喜歡的PPK手槍,它使用的子彈是毫米口徑子彈——是的,又一種全新的子彈。

  而唐陌的安全部隊的士兵使用的步槍子彈是8毫米口徑的步槍彈,這又是一種完全不同的金屬定裝彈。

  與此同時,大唐集團生產的馬克沁重機槍的口徑也是毫米的彈藥。

  這就讓唐陌陷入到了一個比較尷尬的糾結之中:他的子彈口徑實在是太多,太雜了。

  如果再生產使用9毫米口徑手槍彈的MP-38沖鋒槍,那他就不得不再開一條生產9毫米口徑手槍彈的生產線。

  加上現有的子彈生產線,大唐集團要同時生產6種不同口徑型號長短的子彈:點四五口徑()的手槍彈、點三二口徑()的手槍子彈、9毫米口徑手槍彈、8毫米()口徑步槍彈、點四五口徑()機槍子彈,還有針發槍的紙殼定裝彈……

  這是唐陌,或者說大唐集團不愿意接受的。

  所以唐陌不得不有意識的削減自己子彈的型號,以此來縮減自己的生產線,并且簡化部隊的后勤補給。

  事實上武器的發展是有一定的延續性的,唐陌在左輪手槍上選取了比較先進的柯爾特左輪手槍,于是就把子彈的口徑選定在了點四五()上。

  于是接下來,M1911手槍的子彈同樣也是點四五,這就在很大程度上簡化了唐陌的子彈生產。

  所以,在沖鋒槍的選擇上,唐陌就不得不做出一定程度的妥協,放棄了他更看好的MP-38沖鋒槍,轉而選取了芝加哥打字機,湯姆森沖鋒槍。

  盡管這種武器并不盡如人意,可總歸也是一種非常成熟而且有效的武器。如果說這種武器的缺點是笨重和昂貴的話,這在如今這個時代根本完全不是問題。

  這種武器只是用來裝備唐陌的安全部隊的,因此唐陌也就更愿意簡化一下,讓新的沖鋒槍使用現有的子彈。

  因此,當唐陌掀開了那塊白布的時候,韋斯看到的,就是一支制作精美的湯姆森沖鋒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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