熱血小說網 > 拯救諸天單身漢 > 2681【套路】
  “燕西,明天我們去游香山吧,而今滿山紅葉,景致正好。”晚上時候,白秀珠向項南道。

  “明天不得空兒,我要去參加新民時報的詩會。”項南一愣,隨后說道,“這樣,周日我陪你去。再在香山別業住一晚,第二天早起回來如何?”

  “詩會?!你一向都不參加的。”白秀珠一聽,不禁疑惑道。

  “正因為一向不去,所以才有些傳言,說我的詩是剽竊。”項南笑道,“還有人說我太高傲,太喜歡拿少爺架子。因此,沒辦法,總要去應酬應酬。”

  “原來是這樣,那幫人還真是可惡。”白秀珠聽罷都生氣道。

  “好了,別生氣了,不遭人妒是庸才。他們越是嫉妒我,不正說明我厲害么。”項南見狀安慰道。

  “那倒也是。”白秀珠點了點頭,“那我明天隨你一起去。”

  “都是一群老古板,之乎者也矣焉哉,連我都覺得無味。你要是去,非被煩死不可。”項南笑道,“再說現場都是些男人,我還舍不得讓你去呢。”

  “那倒也是。”白秀珠撇了撇嘴,隨后又問項南道,“對了,三嫂說,有筆好生意約我投資。是津門萬發公司,專做進出口生意,買賣做得特別大。老板也很有信用,在業內口碑非常好。

  聽說投五萬進去,一年就能賺一萬,五年就能夠翻倍。很多人都賺了錢,你說我要不要投資?”

  她現在有三十萬存款,雖然吃利息也足夠了,但誰會嫌自己錢多呢。以前家產由哥哥打理,她只管坐享其成就好。

  但現在她既然已經結婚,就應該要自食其力了。因此才準備接受三嫂的建議,把錢拿出來投資。

  這也是金家幾位姑嫂常做的事。吳佩芳就把自己的錢拿去放貸,王玉芬則喜歡拿錢去做公債……

  “投資這種事不要急。”項南一聽,連連擺手,“你也知道如今這世道,就連政府都風雨飄搖,一家公司又豈能免俗?其實你和我的錢,吃喝一輩子都夠。但若是投資失利,金山銀山都得賠進去。”

  據他所知,津門萬發公司就是個大坑。

  老板應該是搞龐氏詐騙的,平時出手豪闊,擺出一副不差錢的樣子,以高回報率吸引各界的投資。其實就是拆東墻補西墻,最后實在拆兌不上了,直接就卷款跑路了事。

  反正現在世道混亂,法紀廢弛,別說跑去外國,就是在國內隨便找地兒一貓,也休想再找得到。

  劇中,王玉芬就投資了五萬塊,結果全都賠光了。收到消息之后,直接氣吐了血。所以項南不想她冒險。

  “你怎么就知道我會賠呢?”白秀珠卻有幾分傲嬌道。

  “這樣吧,到時候,我陪你去那家公司看看。順便咱們也去津門玩玩,如何?”項南見她固執己見,并未硬頂,而是笑著說道。

  他知道白秀珠的性格刁蠻任性,就是個沒長大的小孩子。越是跟她頂著,她越不肯聽話。

  “這還差不多。”白秀珠笑道。

  ……

  周六,凱森酒店。

  新民時報的詩會隆重舉行。

  新民時報是燕京城內,影響力頗大的一份報紙,跟金家有千絲萬縷的聯系。

  它每個月都從金家領取津貼,因此常常幫金家搖旗吶喊,站腳助威。

  此次在凱森酒店舉辦詩會,而且還給冷清秋下了帖子,就是出于項南的安排。

  不然的話,她才剛寫了一首小詩而已,連詩壇新秀都算不上的,哪有資格出席這樣的活動。

  而項南之所以安排這樣的活動,是因為他深諳泡妞的兩個套路——“如果她涉世未深,就帶她看遍世間繁華;如果她歷經滄桑,就帶她去坐旋轉木馬。”

  冷清秋出身小戶人家,家境雖然還過得去,但跟金燕西、白秀珠這種豪門,完全沒有辦法比較。況且還那么年輕,涉世未深,因此很容易被名利富貴所誘惑。

  書中,金燕西第一次帶她回金府,她看到金碧輝煌、滿堂富貴的金府之后,心想能在這住一晚也是好的。

  ……

  項南早早就到了凱森酒店。

  以他的身份、名氣、地位,自然一到就成了焦點,不少人都熱情的圍上前來。

  項南一邊同他們寒暄著,一邊注意觀察樓下的動靜。

  約下午三點鐘時,就見一輛黃包車徐徐而來,車上坐著的正是扎著兩條馬尾辮的冷清秋。

  一見她到場,項南頓時松了一口氣。

  他還真怕冷清秋小家子氣發作,不敢來這么高大上的場合。如此一來,他的一切布置都無效了。

  項南隨后吩咐了侍應生。

  侍應生隨即下去,將冷清秋帶了進來。

  冷清秋還是第一次來凱森酒店這樣的地方,她睜著大眼睛四處看著。那么漂亮的壁畫,那么明亮的電燈,那么厚實的地毯……無一處不稀奇,無一處不奢華,比她家要好太多了。

  來到花廳,就見廳內多是人。三五成群聚在一起,或輕聲閑聊,或高談闊論,或閉目養神,各有不同。

  冷清秋站在門口,見一屋子陌生人,一時也不知如何是好。

  就在她惶恐間,項南笑著迎了過去,“清秋,你來了。”

  “金老師~”一見到項南,她的心頓時安定下來。

  “來,我給你介紹幾位詩壇前輩。”項南笑著說道,自然地挽起她的手。

  冷清秋都沒意識到不妥,就隨項南來到眾人跟前。

  “諸位,介紹一下,這位是我的學生,詩壇新秀,冷清秋小姐。”項南笑道,“清秋,這位是新詩派的夏良祖先生,這位是寫出《晚晴》的李赟先生……”

  “冷小姐能被金先生收為徒弟,肯定是天分過人,別具一格。”

  “能隨金先生學詩,還真是令人羨慕。冷小姐,你有這樣的機會,一定要好好珍惜。”

  “冷小姐的《霜降》我看過,的確不俗,頗具新意,原來竟是金先生的高徒。難得,難得。”

  眾人圍著冷清秋一致夸贊道。

  她既然是項南的徒弟,跟他的舉止又如此親昵,顯然關系是很不一般。

  他們自然樂得送個順水人情,以討項南的歡心。反正,說句好話又不費什么。

  但冷清秋哪經過這架勢,被他們這么一吹捧,頓時就有一種飄飄然的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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